歷經五年多的努力,去年底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兒少福利法》修法,並更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法案從原有的七十六條,增修為一百一十八條。值得探討的是,即使進階為「權益法」,臺灣社會是否已經準備好,建構一個尊重兒少主體性的環境?新法真的能做到「保障兒少應有權益」的普世價值?
今年很幸運,和瑜婷、啟綜,一起寫這系列十篇專題,這是第一篇總論,接著各篇將依序從公平受教、安全、就業、健康、文化休閒、社會參與、司法、媒體等篇章,全面檢視新法。除了成人,也希望讓兒少了解,他們有權利擁有自由平等的生命,更有權利為自己發聲,和成人一樣被尊重、不被歧視、保有隱私、擁有身體自主權與社會參與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