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很多成人很自以為,還有很多家長認為自己「擁有」小孩,但我真的沒想到,會有人臉皮厚到發新聞稿說,沒有 #懲戒權,就不知道怎麼教小孩了。
昨天行政院剛通過修正案(還沒三讀),#國教行動聯盟 今天就大張旗鼓發新聞稿,聲稱美其名保護兒童,其實是剝奪家長的管教權,漠視家長親權,矯枉過正、因噎費時、強烈譴責。
作為家長,我才要強烈譴責 #國教盟!該單位引用資料說,家長不是暴力狂,打頭臉、使用工具是超出合理範圍,其他體罰則是「必要範圍」,笑死,請問我們在談身體自主權時,我打你頭臉才是錯,搥胸踹腳踢臀都合理了?還是成人才算傷害,兒童活該受害?每個人都只有一個身體,不是誰生了小孩就得到一個免責傷害的生命耶。
該單位再說,「家長權利不應被剝奪,目的是保護教養,不是為了洩憤、情緒管理不佳」,當過家長的人都知道,家長動手就是為了洩憤,而且這些家長情緒管理還真的非常差呢!「我是為了教你、保護你、告訴你什麼是錯的,所以我打你,其實我還是很愛你」這類的說法用在家暴事件,大家都知道全是推諉的謊言,沒有人能夠因為任何理由打你,對方動手就是為了傷害你而已,這麼簡單易懂的道理,為什麼在孩子身上就不適用?年紀小就活該倒楣嗎?
更離譜的是,該單位舉闖紅燈、玩火、刀叉插入插座,未來該如何及時干預?不是啊,所以當你的孩子有了這些行為,你能想到的就是立刻揍下去,結束這件事嗎?你不教交通規則、不親身示範、不一再地帶著孩子親自過馬路,確定他熟知交通規則嗎?我以為,那才是家長該做的事。
更好笑的是,該單位最後還是說支持正向管教,但要停止修法。所謂的正向管教,要從言語行動日常全面的落實,沒有肢體傷害,沒有言語暴力,以傾聽、理解、協商、支持、鼓勵,去陪伴孩子好好成長為一名健康、有自信、不會傷害別人的好人,也不會變成「聽到要拿掉懲戒權——被刪去了自己打小孩的權力,就覺得天崩地裂的大人」。
政府可以做得配套當然很多,例如產前教育就要納入強制性的親職教育,加強產後的親職能力及早建立;以及學齡前後,分階段的兒童發展課程;同時推動家長彈性工時、有薪家庭照顧假,讓家長有時間、有心情、有機會,好好認識自己的孩子,也有能力告訴自己,一定可以成為快樂、正向的家長,不靠打小孩就能做到。
國教盟新聞稿說,有七成家長反對,那麼至少有三成家長和我站在一起,我們一起努力,從三成變成七成,告訴國教盟,養一個孩子需要的絕對不是懲戒權,雖然他們仍不夠理解,但只要願意,學習正向教養永遠來得及,這就是所有的「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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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在正向教養的家庭裡,就算狗做了這種事,也不會被「懲戒」喔,人類會知道是自己小看了狗的能力,東西要換個方式收好。家長要打小孩前,先想一下,自己要怎麼做,幫助孩子學習,方法有一百種,打不在其中,因為你沒教,你只是在發瘋。
補充:我知道一定有人說:「我也是被打大的,現在跟爸媽關係還是很好,我還感謝我爸媽當初打我。」或是「我打小孩,但他們都知道自己為什麼被打,我們關係還是很好。」
嗯,你知道嗎?如果你沒有被打大,你跟爸媽關係有可能更好,而且一樣感謝爸媽從不打你,可惜你沒機會體驗這件事,不過你如果想試試看,就從不要打自己的小孩開始。還有,如果你打小孩,你也只會體驗到「目前不錯的親子關係」,不知道沒有被打的小孩和父母關係是「超越你想像的好」,幸運的是,你依然有機會體驗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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