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 星期三
【當家成為一個滾動的動詞:請將愛放在性別的前面】
「我很想問,承認我的家庭,到底妨礙了誰的幸福快樂?」在一篇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媒體報導中,我讀到了這句憤怒又無奈的質疑—來自於一名同志家長大龜,她和伴侶周周已經在一起十七年,育有一對龍鳳胎,但只有周周在戶籍上被列為孩子母親,大龜想申請「繼親收養」,卻遭法院以「非一男一女,不符孩子利益」理由駁回。
大龜和李詣琦(以下稱琦琦)都在等,一邊等一邊祈禱,不要發生必須在醫院簽署任何親人或配偶才可簽名的緊急手術同意書;祈禱擁有監護權的配偶不會突然過世,自己成了孩子最熟悉的陌生人;祈禱在社會仍對同志婚姻抱有存疑的此時,孩子不因為因「有2個媽媽/爸爸」被歧視排擠。他們在等和每個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建立一個權利不打折扣的家。
只是每當談起同志生養小孩,伴隨而來的指責是「同志怎麼可以這麼自私!」彷彿在同志家庭長大的小孩一定不幸福。然而許多研究已證實,同性雙親與異性雙親的子女,在個人心理發展、性別發展、社會關係都沒有顯著差異;更不會因此在性別認同產生混亂,或是比較容易「養出同性戀小孩」。
研究指出的殘酷事實是,同志家庭的孩子確實會比較容易遭同儕用負面語句取笑、評論自己的父母,不過他們的心理健康與社會關係仍然與異性戀家庭的小孩無異,因為即使父母不是同志,孩子們還是因為身材、外貌、課業、社交技巧、家庭社經地位等理由各種因素被欺負,問題在歧視的文化,而不是被歧視的人。
無論是否要結成婚姻、組成家庭,同志要的從來不是社會上對下的包容或接受,而是「我們都一樣」的平等對待。數不清的同志遇到像琦琦一樣的困難,父母希望自己「變得正常」,為了追求父母的肯定,不得不隱藏真實感受,說服自己,只要做得夠好(像個正常人),有朝一日就能被家人接受。
無論性傾向如何,每個孩子都希望贏得父母的愛,被父母接受,甚至會認為這就是為人子女的責任。位居權力結構上位的父母不僅渾然不覺自己對孩子的情感勒索與壓迫,甚至可能還覺得辛辛苦苦育兒十多年,到底是為了什麼要被這樣對待,沒有辦法得到「正常的孩子」、度過「正常的晚年」?
回到琦琦和她的伴侶的故事。當她們認清自己與父母想法不同,不能再為了滿足父母忽視自己,才終於能不再執著於得到原生家庭的認同,拋下評價自己的框架。幫助她們站穩腳步的其實是兩個女兒,女兒讓她們領悟到,孩子對父母的愛是無條件的,甚至無意識中為了認同父母而否定自己。父母該做的,是把無條件愛孩子的責任放回自己身上,而不是把自己喜愛的框架硬套在孩子身上,有條件的施捨親情。如果父母做不到,那也是屬於他們的課題,與子女無關。
同志伴侶的處境看似特殊,其實也如此平常。兩人的親密關係本來就有著不分性別的同樣困難,在期待被愛與愛人的關係中,每個人都要先學習愛自己,在沒有人理解自己的時候,和自己站在一起,停止複製原生家庭帶來的童年創傷,不再為了滿足誰的期待而動搖。
我所認識的琦琦這一家四口,從外界看來「正常的家庭走」變成「不正常的家庭」,卻從不幸走向幸福。她形容女兒是沒有櫃子的人,因為剛開始建立性別概念的孩子本來對於婚姻或是親密關係、夫妻與伴侶的概念就非常模糊(開放),生活的實際經驗讓她們感受到的是家人間的愛與付出,以此建構出屬於自己對家庭、家人的概念,「愛不愛對方,會不會照顧的到對方,會不會在我有困難的時候也互相幫忙呢?」這是小女兒被媒體問到何謂家人時,給出來的答案。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將在5/17國際反恐同日進行表決,台灣能不能成為亞洲婚姻平權的第一個國家終將揭曉,我只想提醒,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人,都該開始探究自己對婚姻和家庭的本質是如何認知。
家庭的樣貌到底是什麼呢?絕對不是由外界決定,也不是家長能掌控,家從來就不是一個固定的名詞,是隨著每個人的成長不斷茁壯、滾動的動詞,只要我們記得,將愛放在性別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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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李詣琦所著《媽媽,琦琦,和她們的女兒》的推薦文。
作者/諶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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