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好和 林蔚昀 討論到這次台中居仁案,我和蔚昀說,兒童性侵害以熟人性侵居多,除了無處躲避的同住家人,其餘熟人往往是在團體(機構)中,握有權力人,例如教師、體育教練、神職人員或保育員等,這些性侵加害者可能也不覺得自己是「壞人」(我相信他們還覺得委屈了呢),而是覺得自己「無法抵抗那股喜愛」,相信彼此有情感的依附。
加害者會將這股信念灌輸給受害兒童,讓他們相信自己是特別的,被選中的,讓拒絕與日後揭露都變得十分困難,而這些被挑過的「好孩子」,本來就比較乖順聽話,更不敢相信自己會被傷害,反而自責--是不是我一開始接受了那些特別待遇(接送、禮物、疼愛...),所以讓老師覺得我也同意這樣的對待?這段「關係」是我們一起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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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遭的人隱約感覺不對勁,但在團體(機構)裡,質疑「偏愛」會被認為是「嫉妒、吃醋、酸葡萄」,即使長大了,脫離了那個怪異的環境,再談起,也會剩下訕笑或不願回溯多談。明明,自己已經到了能明確指出當時各種錯誤的年紀了。
人本的新聞稿(請見留言1)寫得很好:
「學校、家長對於老師暴力行為的縱容,會剝奪孩子求救的能力,會形成長期的傷害。這樣的環境,也持續讓狼師有機可趁,在校園中創造一個孩子無法求救的獵場。」
「成人要正視孩子的權益與感受,不姑息、不放任孩子在校園中遭到任何程度的暴力對待。在孩子求救時,請相信孩子,請優先照顧孩子的安全及需求。」
徐思寧與陳潔晧所寫的《性侵加害者如何使孩子保持沉默(上):當關愛成為一種傷害的手段 》(請見留言2),說明加害者如何利用幽微的行為操控孩子的情緒和行為,非常值得大家閱讀:
例如用愛包裝自己犯罪行為;利用自己的身分及職權,進入孩子的生活。加害者會營造與孩子相處的機會;滲透進孩子的生活,使孩子覺得自己別無選擇,例如直接打電話給家長、安排孩子課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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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孩子說,「你要說不」、「你要拒絕」、「你要說出來」,都是把責任放在孩子身上,但在兒童性侵害的環境脈絡與人際關係,都讓他們無法說不與拒絕,或者無處可逃--當加害者是你的主要照顧者,你就是要回家,你就是得每天去上學看到老師,爸媽不准你退隊所以你躲不了教練。
而你每一次抱怨與求救,都被應該關照你的大人忽略,甚至連你自己都困惑,其他每天看著你的成人/老師/校長等,真的都不知道這件事嗎?還是,沒有人在意你被傷害。孩子的價值就在成長的過程一直被貶低,一直,一直,整個環境都不把小孩當人看,然後再告訴小孩,你怎麼現在才說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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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家在意居仁這個新聞,那麼大家能不能也同時起身,打破校園/團體/機構裡的權力結構?為什麼幾點開冷氣老師說了算?罰站罰寫罰禁止下課各種巧令名目的處罰老師說了算?大熱天正中午的體育課跑操場那是老師給的磨練不是折磨;作業的字被老師挑惕到寫到半夜,是為了誰的學習好?什麼都用學習態度、加強抗壓性、提早適應社會來當藉口,好啊,就讓孩子們從小知道這個社會有多不思長進多停滯不前多不把人當一回事。
這種權力結構非得被打破不可啊!我們就是要告訴孩子,父母/老師/教練/所有的成人都會出錯的,會有惡心的,會刻意傷害其他人的,而且有時候真的毫無理由,純粹就是想折磨某個(些)人。孩子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有的是拚命想掌控權力的大人,他們不是皇帝不是上帝不是教主,而是壞人!對,他有時也會對你很好,有時好像很親切,但他所做的事就是錯的,是犯法的,是要被指正的,要付出代價的。
(蔚昀提醒,家長不要再崇拜老師,包括名師與網紅老師,我自己也認為,家長要檢視這個職業是否正確正常合理對待兒童,而不是看待偶像一樣什麼都輕輕放下、大聲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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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和兒子一起讀上野千鶴子老師所寫的《妳想活出怎樣的人生》,書末以「發起雜訊,吸收雜訊、享受雜訊、找到能共同成長的夥伴」作為鼓舞,我也這麼相信,這個世界對於打破權力結構,一定有各式各樣的阻力,總會有人堅持「這是傳統、尊師重道」或是沒有半點說服力的理由,相信保守迂腐最重要,可是我們這一代的人,要為了孩子捍衛「覺得不對勁」的權利,要相信,人可以被友善對待、過得自由自在,而且有不被傷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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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在想,
她/他為什麼現在才說呢?為什麼還不說呢?
你應該問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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