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

文化國是論壇-我街角的書店哪裡去了(記錄稿)


7/6的這場國是論壇,我在現場隨手做了即時的文字記錄,但還是有些發言者未能來得及記錄,某些二手書店則因為和獨立書店還是有差異性,所以沒列入此篇記錄中,希望參與者見諒。某些官話我也沒記下,實在幫助不大又佔用太多時間。

我自己當晚做了一點心得筆記,出版、書店、折扣戰的問題是,出版社說受折扣戰影響不大,因為他們會抬高訂價因應,但若要統一訂價,他們願意改回過去的價格配合,問題是他們抬高售價後,給獨立書店依舊是較高的成本價。

而連鎖書店和網路書店表面上說願意配合統一訂價,但須由獨立書店自行推動,並且繼續要求出版給更低的折扣進貨價,讓這場折扣戰越打越辛苦。

昨天論壇上說了,如果公平交易法是因應所有產業市場難以修改,那麼文化部可以立即推動特別法的制定,針對出版品統一訂價問題。但當我們提出這些疑問時,龍部長的回應是舉例哪些國家實施後中斷、哪些國家出現停止統一訂價的聲浪,公平交易委員會則一直以自由市場逃避折扣戰問題,但我們也別忘了,被政府捧在手心中的高科技產業,拿得補助多又減稅,為何政府就大方幫助他們度過自由市場難關?這又是哪門子的公平貿易?

在我看來,昨天她忘了自己是握有決策的部長,只把自己當活動引言人,不斷分享旅居德國、香港的美好經驗,卻未提與台灣的連結或可學習的經驗,而參與者眾,來回雲林或花蓮,需要六、七個小時,只給三分鐘發言也太不尊重了,這不是新書發表會。

讓人不舒服的是,龍部長一直把文創、文創掛在嘴巴上(彷彿是要說服自己),認為要吸引更多年輕人投入獨立書店產業。但在折扣戰問題無解,始終賠錢的狀況下,我們怎麼能要求年輕人把獨立書店作為創業選擇之一,況且書店經營除了熱忱,更要專業知識的累積與經驗的傳承,這件事不是有創意就可以。



獨立書店是社區文化推展的重要平台

文化部部長龍應台:要談出版產業有許多層面,為什麼單單挑中獨立書店?第一,即使簽訂ECFA,中國大陸依舊無法提供台灣出版足夠的市場,傳統的紙業出版真的面臨末日危機嗎?第二,對於數位化的衝擊,紙業出版是否能改變形式,轉變產業模式,或是與教育部廣大的圖書館網絡做連結,以推廣閱讀的活動增進紙業出版、獨立書店的銷售額?這些都是需要討論、且一直沒有著墨的問題。

要扶持獨立書店,會遇到很多關卡,例如,財政部是否能推動圖書業免稅、書店營業稅減免?這點在歐洲國家可以看到先例,問題是「免稅」一詞在台灣是無解問題,而且台灣營業稅本來就不如歐洲國家高,即使免稅幫助也不大。

但我們還是想幫助獨立書店,為什麼? 我想到小時候,每個街角都有雜貨店,爸媽認識老闆,雜貨店的兒子和自己一起上學,然後我們看著雜貨店式微、被便利商店打敗。獨立書店也面臨一樣的命運,在連鎖書店和虛擬書店的打擊下,獨立書店在消失中,但這裡指的獨立書店,不是傳統結合書局的書店,我所指的獨立書店,是知識的策展人,展覽的不是畫,而是書,例如晶晶書店,展示的是性別和一種生活方式,例如凱風卡馬展示的是兒童讀物和一種教育態度,選擇哪些書擺上書架,是有思想、有脈絡可循的過程。

我們知道獨立書店不只是街角的小書店,還是社區情感的樞紐,另一方面,也是思想的展覽館,一個城市文化的具體指標。

2010年「文創法」通過後,內容也包含出版與圖書,「文創法」讓政府有法源獎勵、補助獨立書店經營者。因為獨立書店不只是產業,也是一種文化內容、知識指標,如果任由它在自由市場中消失,這是我們要的未來嗎?

唐山書店店長陳隆昊:唐山書店30年了,我相信台灣社會對獨立書店有種溫情,一代代讀者進入唐山,幫我們注入新的血液,每年都會有高中生來報到,在我們把營業時間延至晚上十點前,當時我最開心的事,就是在九點打烊時,抓起書店裡的二本書,到麥當勞看書直到深夜,雖然經營不易,但心裡卻很滿足。

但我必須坦白說,唐山的營業額在十五年前達到最高峰,之後一路衰敗,原因不外乎個人電腦出現,資訊獲取容易,人們不一定要買書才能得到知識,第二是連鎖書店和專業書店的出現,以晶晶書庫、女書店來說,我們只能擺一個書櫃的同志書籍,他們卻是整間書店在賣。但最後一根稻草,我想是電子書的出現,書店本來提供了讀者挑選書的場域,但現在電子書可以直接下載,書店似乎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凱風卡瑪書店店長陳培瑜:大家常把花蓮想得很偏僻,但我自己住了十年,我認為花蓮的偏鄉,是站在台北角度來思考,我來不覺得花蓮是偏鄉,也不覺得自己開書店是為了挹注偏鄉資源、扶助弱小,我只是要給花蓮的家長、孩子一個正常的閱讀空間。

但花蓮很長,所以我把書店視為一個資源平台,用自己的方法,讓繪本畫家、作者、表演者,來到書店、學校、社區裡,製造一個多元知識的起點。

當孩子每天在學校上課八小時後,要怎麼再對書架上的書有熱忱?我希望透過這間小小的書店,讓書和兒童有更多連結。

當然城市與非城市發展地區的方式不同,人們看待書、書的買賣交易形式都不同。我們要面對的是,獨立書店究竟是文化的位置,還是商業的位置?我已經忘記在台北書店的感覺,但我每天都會記得,孩子在上課輔班前,偷偷溜到我的書店,看媽媽不准他看的小說、沒有用的童書,那種開心的模樣,或是當我們帶著作者到沒有書店的鄉鎮,為孩子帶來不同於課本的能量,我想讓這樣的事繼續在花蓮發生。

我有一對四歲和六歲的孩子,有人問我,開書店是否是孩子上學前的「階段性任務」,我想不是,還有很多成人和兒童,需要繼續學習如何讀書,很多爸媽把孩子帶來書店,卻停留在書店外吸菸、喝咖啡。

我想每間書店都在社區裡做著自己覺得重要的事,也許無法說服每個人、每個消費者,但我們仍會繼續為了堅持書店的價值而努力。

有河BOOK的詹正德:我並沒有圖書出版的經驗,和培瑜一樣,僅憑著熱血與浪漫就一古腦投入,可以說是不知好歹的參與了獨立書店這段歷史。

我在想實體書店可以做些什麼,我們除了賣書、成為知識分享的平台,還辦了許多詩與電影的文化活動,甚至有紀錄片導演自己帶著電影來放映、與朋友分享,這是一種活化空間的方式,用各種想得到的方法,吸引讀者走入書店。畢竟有河不能一直打著「最美麗的河景」招牌,所以我們也持續在網路上發表文章,吸引同好者加入,也許可以作為書店空間持續下去的方式。

東海書苑店長廖英良:獨立書店經營真的很困難,但再困難也必須繼續下去。我經營書店十七年,一直都靠自己撐著,不靠政府幫忙,撐不下去也只好倒閉。

我和一些獨立書店經營者一樣,小時候沒書念,所以長大後特別想開書店,但又沒能力回家鄉去開,所以在台中開了一間,其實在中南部根本沒有辦法好好開一家書店,除非找高中、圖書館、大學,想辦法賣書給他們,但那不是真正的面對讀者,可是如果在中南部連一間書店都開不好,更偏僻的地方怎麼辦?

坦白說,我從開店第一天到現在,沒有一天賺過錢,為什麼我還要繼續堅持?我賣書、也賣咖啡,但我在想,當書店必須兼營餐廳、咖啡店時,書店的尊嚴還在不在?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這問題在於,書到底是不是商品?我想書不只是商品,但書有成本,所以你買書必須付費,但我不希望讀者多買兩本,我希望讀者只買自己需要的書,因為書店不只是純粹做買賣的地方,而是培養閱讀的地方,所以不能以營利事業的方式看待。

水木書苑負責人蘇至弘:水木書苑很幸運的存在於大學校內,經營較為穩定,我想每個人都一樣,隨著時間流逝,智慧慢慢增長,對書的熱情與喜愛有增無減,我們都不希望獨立書店終止在我們的手上。

對於數位出版時代的來臨,平面閱讀究竟有沒有可能延伸?我自己比較浪漫樂觀,認為閱讀行為並不會停止,只是可能從紙張變成虛擬或平版電腦,而這種消費趨勢的變化,是書店經營者必須面對的考驗。

去年除了雲林虎尾厝新成立外,似乎沒有聽到其他新書店的訊息,消失的比增加的多,全台灣有120個鄉鎮沒有書店。但書店的存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就看你願不願意走入書店、交朋友、看到彼此,我想書店是經營人與人關係的互動平台,這也是書店能否繼續經營的關鍵之處。

但對一個鄉鎮的兒童來說,如果能有一家獨立店,生活會有怎麼樣的改變?

文化部部長龍應台:書店不同於賣麵條、瓷器、馬桶,因為書不只是商品,所以獨立書店是一種文創產業,既然政府正在大力推文創,有各種補助措施,那麼我們可不可能藉此鼓勵更多有理想的人,進入那些沒有書店的鄉鎮,成為黑暗房間內的一支燭光。

依據文創法第三條(第三條:本法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下列產業)出版產業被列為文創產業的核心內容之一,而獨立書店既然是出版品發行流通的平台,當然符合文創法的補助獎勵範圍內,但很多人卻不知道獨立書店也可以作為一項文創產業進入。

既然有了母法的保障(文創法第十二條: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下列事項,對文化創意事業給予適當之協助、獎勵或補助)地方政府可以給獨立書店適當的補助,那麼每個人都可以在創業育成、提升管理專業、市場拓展、產業群聚等項目,獲得政府協助,或是申請優惠貸款,只要審查通過就可以獲得信用保證,抑或以圓夢計畫的方式,提供想開獨立書店的年輕人第一桶今,踏出第一步,甚至是利用公有不動產,例如把蚊子館租借給獨立書店,我想有很多活路可以走,也是一直存在的補助措施,只是民眾不知道可以用在獨立書店。

阮慶岳:一葉知秋,從獨立書店的生死可以檢視台灣整體發展,其實街角的書店並不完全等於獨立書店,後者擁有一種獨立精神,如果只是鄉愁般去挽救,純粹因為記憶而不肯放手,那麼政府就不該插手,如果要插手,是因為獨立書店還有一個新的可能性存在,因為獨立書店的核心價值,在於展現出因為全球化發展而失去的人性、出版的生態圈,與其哀悼、惋惜、救濟,我更希望看到獨立書店獨特的價值性,獨立書店生態發展的過程是非常脆弱的,尤其是受到全球化的打擊,但政府若要插手補助也非常小心,不是過度保護,而是給予足夠的檢驗,讓真正好的獨立書店,因為受到肯定而留下。

因為獨立書店反映的精神就是個體差異、對私己的尊重,這是現在最寶貴的部份,所以我們才稱獨立書店是思想的策展人。

東海書苑店長廖英良:即使獨立書店符合文創法,但如果這些書店願意把市場越作越大、營業金額越來越高,早就不是獨立書店了。獨立書店販售的書籍本來就不是主流市場書籍,如果整體社會文化無法提昇,這些書怎麼會賣得好?獨立書店需要一點保護沒錯,但絕對不是伸手向政府要補助,我們只是希望政府提出方式,讓未來想開書店不再像門外漢般一頭栽入,只是憑著一股熱情就走向不歸路。

獨立書店要的不是補助,而是一個公平機制,讓獨立書店和連鎖書店、網路書店可以公平競爭,無論是透過任何補助或立法,都要給予共同的條件基礎才對。

茉莉書店執行總監傅月庵:二手書店和獨立書店有所差異,例如二手書店的利潤較高,但辛苦在於收書難。不過二手書店的起落,也完全沒依賴過政府補助,近年二手書店重新起來,在於能夠與時俱進,但政府當然也可以主動幫忙。

文化要深入扎根,要回歸書的本體,書有兩種身分,第一是知識的載體,第二是藝術個體,書是藝術品,書是有價的,才能成為文化產業的一環。

以文化部的角度來看,書當然可以用更低的價格販售,達到更廣大的流通,促進文化的流動。如果補助太過敏感、免稅實施困難,那麼是不是該把補助用在推廣閱讀行為上?因為書店和麵店最大的差異在於,一個人的食量很難變大,但讀書量可以,所以應該設法讓國人讀書行為變得更廣泛。

晶晶書庫:晶晶書庫十四年了,書店的文化正在流轉與演變。我小時候生長於重慶南路,常常一路散步到牯嶺街,清楚感受到書店文化不是消失,因為是文化,所以轉變了。

我們可以把獨立書店視為中小企業,連鎖書店就像大型企業,如果政府希望補助,也要考慮到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的差異處、文化內涵的不同。若要更多對獨立書店有興趣的人投入,獨立書店就不能只是把自己定位成社區的街角書店,應該要成為整體社會裡的發聲體。
我們不能改變,現實生活中,書就是一個商品,但要讓書跳脫商品之外,還有更多價值,獨立書店才有繼續經營的可能。

(不確定是誰發言)至於書本定價問題,我們確實看到某些作者開心自己的作品能擠入「誠品七九折」的行列,這已經是整體產業結構的問題。

雲林虎尾厝:今年七月二日是虎尾厝滿周年的日子,我今年也剛好滿五十歲。剛剛談到文創法第十二條,似乎開了一個窗口讓有興趣的人加入,我想獨立書店本來就是反主流下的產物,有獨立的意識,看到社會的問題,才會有唐山、晶晶的出現,獨立書店可以說是一種思潮的指標,以不同於主流的方式散播意識。

(不確定是誰發言,很像龍應台,因為他從頭到尾都堅持要讓年輕人創業開獨立書店)要不讓獨立書店萎縮,就要找出一個關鍵策略,讓年輕一代敢踏入,帶來更多想像力與獨特性。

文化部部長龍應台:現在每個十個孩子中,就有一、二人是新移民之子,台灣的人口結構在改變,未來會不會有越南文的書店出現?獨立書店有其文化含意和社會能量,其實獨立書店的精神就是台灣精神。

公平交易委員會:關於圖書價格是否能有管控的機制,公平交易的精神就在公平競爭,大小企業都可以公平競爭,如果圖書採統一訂價,由上游的出版業者設定「約定限制轉售價格」,這種「不二價」的方式,在現行「公平交易法」中當然違法,雖然國際趨勢已經逐步採用「合理違法」,但台灣公平交易法立法之初,就曾做過研究,不適合整個出版產業排除適用,如果只讓某些出版個案有彈性,會比較可行,不過「公平交易法」已經提出修法,未來會針對個案更有彈性。目前日本雖然採「定價銷售制度」,但日本國內已經開始出現對公共利益沒有幫助的質疑聲浪。

信鴿法國書店:在「公平交易法」中,統一訂價、統一折扣在台灣是違法,對法國人來說非常荒謬,信鴿已經第十三年了,可以詳細分享法國經驗。法國圖書採固定價格,想接受新訊息的人就買新書,想買便宜書的人就去找二手書,這也是法國二手書店蓬勃的原因,「公平交易法」雖然修法中,但只是設「彈性」,就不可能成功的。

另外,法國對獨立書店的輔助也多,例如每年半一次提供書店專業人員的職業訓練,限定擁有五年工作經驗者參加,書店員工必須提供書店特色、國家人民閱讀習慣分析等,這些員工也有機會實際拜訪出版商、發行商,法國去年甚至特地為了亞洲地區的法語書店辦了三天工作坊,這對專業書店來說,都是很大的幫助。

書店是一種需要傳承的行業,不是號召新人一直跳入就好,書店是文化,需要傳承。

公平交易委員會回應:法國能採採固定價格,是因為制定特別法,「公平交易法」是適用所有產業的普通法,文化部其實可以針對個別產業需要,為圖書訂出特別法。

晶晶書庫:折扣戰對獨立書店來說,是非常痛苦、非常辛苦的常態,這件事出版業也應該參與討論,獨立書店的進貨量確實不如連鎖書店,但我們努力給客人加值的服務,不只是賣書,也經營文化空間,創造和社會溝通的價值。

凱風卡馬:剛剛有提到,獨立書店可以向文化部、文化局申請辦活動的補助,但申請過程有多繁瑣?幾乎需要再聘一個人來寫企劃、核銷、貼憑證、要發票,當獨立書店變成接案中心後,獨立書店還能有現在的能量嗎?行政的繁瑣,常讓我們覺得付出的比收獲多很多,不如用自己的方式辦理。

貓頭應出版社:出版社對於折扣競爭,採「你要殺折扣、我就調訂價」的方式,所以我們對是否訂統一價格,沒有特別堅持贊成或反對,現狀已經有因應辦法,確保自己有毛利,如果真的能回到訂價制的銷售,書本訂價也能回到過去水準。但消費者習慣是個問題,過去誠品也很反對打折扣,但這兩年卻開始加入折扣戰,因為讀者喜歡,不過還是有很多消費者,在誠品看到書後,回家上網比價買書,消費者總是喜歡買最便宜的東西,就算台灣真的推動訂價銷售制,難保不會有香港或外地的網路書店興起,但其實倉庫就設在台灣,連運費都省了,所以絕不只是訂價銷售制那麼簡單。

獨立書店有許多經營上的難題,也是全世界書店都遇到的難題,去年美國第二大連鎖書店Borders申請破產保護,對獨立書店而言,敵人究竟是連鎖書店,還是別的東西?要更深入去想產業結構問題。

當獨立書店堅持,獨立書店的價值在選書的標準,那麼就要克服書店的物理空間問題,客人不可能從高雄跑到淡水來滿書,面對距離問題,獨立書店能不能善用自己的品牌價值,擴大市場腹地?例如其實有河BOOK的知名度,遠遠超越貓頭鷹出版社,但為什麼無法反應在營業額上?

文化部的業務之一是要扶植電子書,那麼當台灣電子書發展超越紙本書時,是不是代表全國書店都受到了威脅?而獨立書店真正的價值只是那本書嗎?還是一個文化的風景?如果是後者,那麼網路上也可以有虛擬的獨立書店、虛擬的策展空間,推出很棒的書單,那麼書店的營業範圍不只限於淡水或永和,可以跨越到全世界。

所以獨立書店究竟是文化價值,還是要作為商業機制而補助呢?

(不確定是誰發言,似乎是東海書苑店長廖英良?反對貓頭鷹出版社的說法,因為獨立書店存在最重要的部份,在於書店內遇到的人、關注同樣議題的人,人與人之間交錯的故事,形成不一樣的文化空間,這是網路書店永遠難以取代之處。

茉莉書店執行總監傅月庵:其實出版社也不喜歡打折扣,折扣對認真編書的編輯來說是一種踐踏,為什麼博客來能以66折,賣我們辛苦編輯的書,簡直是傷害了編輯的尊嚴。

書當然是商品,所以才會形成產業。但書不能僅止於商品,文化部必須和財政部、公平委員會溝通,讓他們理解書不只是商品,至於電子書將帶來威脅,獨立書店自然有因應之道,關鍵真的在折扣戰、推動統一訂價的必要性,我們也看到韓國的新書,在出版的十八個月內不能打折扣,這才是真正的源頭活水。



1 則留言:

  1. http://tavis.tw/files/883-1000-10003824.php
    這裡有全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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