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9日 星期六

寫在2016年同志大遊行後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帶著孩子,今天我們一家三口在同志遊行現場又被訪問(兩年前也被小光訪問呢),問,為什麼會想來遊行?



我不太確定自己的回答是否跟兩年前一樣,「我希望我們的孩子可以生活在更友善、更平等、沒有歧視的世界,每個人可以享有一樣的權益與生活條件。我們連續走四年了,每一年遊行後,都會有親友和我出櫃,但除了我之外,我們共同的朋友似乎永遠都不會知道這個秘密,我感到惋惜也慚愧,我希望台灣能成為相愛不需要隱藏的國家。」



買義賣商品時,年輕的男孩突然問我:「你們是一家人嗎?」他指著我、澄澄和阿澤,「是啊!」他突然開心了起來,「太好了,我們很需要你們這樣的人來支持!」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我哪能支持什麼,法律讓我享受著他們被排除在外的權利,我不用被指責想多P,不用被懷疑想亂倫,我生孩子被誇獎對人類有貢獻,生不出孩子還有領養的權利,對於他們,我什麼也做不到,最後在攤位上花了750元,了表心意。

在微微細雨中,我們走了好大一圈,無論見到誰或什麼樣的裝扮,幾乎大家都是笑著的,我感到好奇,為什麼能這麼開心,明明這些人的人生被迫少了一些選擇的自由。為什麼那麼多人視若無睹的騎車、開車經過我們,對著各種誇張扮裝不屑一顧(或許還氣憤阻礙了交通),但一位公車司機開了車窗跟我們搖搖手,突然間,走在人群裡的我也好開心,謝謝這個人願意看見我們。

只是想被看見而已,不要假裝誰是不存在的。

今天,好多人在路上牽手,是日常生活能見到的好幾倍,有些人看起來很害羞,有些人坦然自若,我很高興這麼多人能牽起手;也知道,這天過後,有很多人不會再於公開場合牽手,直到下一次的同志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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