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 星期四

那些貓狗的事—有人就夠了

在Google搜尋「穿山甲」可以得到以下結果:今年一月,嘉義縣中埔鄉一位民眾見到有人兜售用獸夾捕捉的穿山甲,花三千元救牠一命,但救不了肌肉筋骨都已壞死的右後腿,不得不截肢。

三月,苗栗縣一名男子在泰安鄉見到有人抓著腳流血的穿山甲兜售,他花兩千元買下送到苗栗縣府農業處,右腿傷勢嚴重,也必須截肢保命。



六月,一名男子在南投縣水里鄉菜市場發現有人叫賣受傷的穿山甲,花五千元買下後,送到特生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收容,鱗片已被拔除多片。鄰近的國姓鄉則有一隻穿山甲進入民宅,被屋主的家犬咬斷一截尾巴。

七月,南投中寮鄉一名婦人抱著被家犬咬傷的穿山甲,到特生中心尋求醫治,獸醫搶救多時,還是因為背部鱗甲嚴重撕裂,傷重死亡。前一天,這名婦人才目睹另一隻穿山甲在田裡被獵狗咬死。這篇新聞撰文的記者在報導首段寫著:「生態保育有成,保育動物穿山甲近年數量成長,淺山地區就可以瞧見牠的芳蹤。」

不是這樣的,穿山甲主要棲息於淺山地區,和人類活動範圍重疊大,鄰山的市郊區要見牠們並不難,前提是牠們還能好好活著。在人類的開墾破壞棲地,又忙著將其端上餐桌或入藥後,穿山甲早已是野生動物保育法中「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我不敢想特生野生動物急救站到底收容了多少隻少了鱗片、斷手缺腳的穿山甲。

因此,花蓮縣政府核准秀林鄉太魯閣族可以「限時、限量、限地」狩獵台灣野山羊、山羌、水鹿、台灣獼猴、穿山甲等五種保育類野生動物時,引起各界譁然與批評。儘管農委會林務局回應,將檢討「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野物管理辦法」,並刪除穿山甲,也有原住民承諾不捕,還是讓人質疑,開放狩獵、生態保育的爭議與衝突,政府是否有心解決?還是將這個問題繼續推給保育團體與原民團體去爭執對立?

野生動物在山裡過得好嗎?不說命運悲慘的穿山甲,上個月,一隻台灣黑熊陳屍在花蓮縣卓溪鄉南安瀑布附近河床,這隻成年母熊才十歲,正值壯年,但左前肢腳掌斷掉,右前肢第五指斷裂,至少被非法的捕獸夾折磨過兩次。那個月死了兩隻台灣黑熊,而台灣黑熊目前僅存二百至六百隻。

野生動物在山裡過得好嗎?這個問題我不敢回答,因為我還搜尋了石虎。

如果你不去看、不去管,繼續開墾闢路、繼續漠視非法捕獸夾的濫用,繼續安慰自己,是因為生態保育有成,人類看到的野生動物屍體才會愈來愈多,那就這麼想吧,無論是城市、農田或山裡、海裡,有人就夠了,有人就夠可怕了。



文章刊登於2016-10-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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