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最近在推動體育班改革,希望選擇體育的孩子也能被好好對待。不只是「台師大女足案」,還有南投新豐國小棒球隊教練黃偉傑性侵球員近20年,臺中市太平區在國小擔任棒球隊教練的松志彬,對32名學童犯下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拍攝兒童性影像等90罪,更早還有桃園青溪國中棒球隊教練黃信嘉對7位學生性侵害、對22位學生性騷擾,每一起體育班的性暴力行為都伴隨嚴重體罰。
是什麼樣的環境,讓惡行得以蟄伏數十年?那種程度的嚴重體罰,家長為什麼不介入?因為體育圈的問題就是「教練是天,教練最大」,不是因為怕受傷才要孩子聽教練的話,而是教練還掌握比賽名單,可以說決定升學。即便不合理的要求,懲罰與羞辱變成常態,也會被合理化為「訓練」的一環。
體育班的問題在於,整個制度將選手和教練視為奪牌績效工具,我們不能只看到獎牌,還要看到「人」,好教練被鼓勵肯定、不適任教練必須被淘汰;同時建立學生申訴系統,並保護學生不受報復的機制。體育班也要改掉犧牲學業的陋習,體育是孩子發展人生的起點,但不是沒練體育就什麼都不是。
說得非常好呀!任何場域都可能出現不適任的教育者,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但是體育教練要承認,不同類型的團體,「權力結構」與「師生依附關係」也有根本性的不同:
在數理資優班,學生若遇上不好的老師,可以靠補習或轉班來補救;音樂班的孩子,也能另尋外師精進琴藝。他們的升學路徑相對多元。然而,體育班的孩子,從日常訓練、比賽名單到升學推薦,命脈幾乎完全掌握在同一位教練手中。一旦被教練「盯上」,運動生涯就可能戛然而止。
更核心的差異在於,體育訓練常游移在「嚴格訓練」與「#不當懲罰」的模糊地帶。教練能輕易以「磨練意志」為名,行羞辱、體罰之實,而孩子也容易在「為我好」的話術下,將一切不合理內化。
有教練提到「教練是清寒、偏鄉學子的天」,非常寫實,但就是因為像「天」一般的角色,才更要讓孩子頭上的天是晴朗的,不是暴雨與烏雲。這是保護選手,也是保護那些真心付出的好教練,不讓他們一起承受污名。
現在不是把體育班貼標籤,是要辨識出 #體育班獨特的系統性風險,建立相對應的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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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不在體育班裡的我們,有沒有資格說話?所有制度的進步,都仰賴整個社會的共同推動。保護學生,從不等於傷害教練。「學生上網罵教練」的問題需要被正視,「學生不受不當對待」的權利也需要被保障,兩者並不衝突。一個理想的申訴機制,必須是雙向、公正的,既能接住受傷的學生,也能為被誣陷的教練提供支持。
制度不夠好,我們就一起把它弄好,而不是假裝沒有制度是最好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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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體育班改革,不是要否定體育的價值或輕視教練的專業,是要確保每個愛運動的孩子,都能在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中成長;每位真心付出的教練,都能得到制度的支持與肯定。
也請所有家長一起成為孩子的後盾。孩子選擇了體育,仍然是需要被愛、被呵護、有基本受教權的孩子。請時常關心他的身心狀態,讓他明白,運動只是人生眾多選擇之一,可以中斷、可以重做選擇,他的人生沒有大人口中的那麼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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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體育班家長,但我支持體育班改革,因為我喜歡小孩,我不懂這有什麼好反對的,可能是很怕改革到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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