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校園踏入的第一個職場,時間很短但發生了好多事,還為了在報到時能拿出機車駕照,明明不會騎車還是去考了一張手排車駕照(?)回來。印象最深是颱風天被要求騎車上林口採訪停水,風雨大到車要倒,停在路旁搭計程車上山,最後在警局待著。
當時一半時間在外跑,一半時間內勤,內勤要看各種屍體照片,連線現場記者幫忙先寫出稿頭,然後內外合力發展成面向比其他報更多的完整新聞。每天都有很多無名屍體被發現,是我最大的心得。
五點確定新聞上稿後,要連線CG部分討論怎麼繪圖。八九點截稿後,順利的話可以回家倒頭大睡,不順利會配合參加部門聚餐,我第一次到南京東路附近的茶館。當時政大學歷是優勢也是包袱。
我和同學若一起內勤,會去一樓餐廳吃飯,木須炒麵最好吃。領薪水時,我們交換薪資條看,被主管罵了,但我很高興,因為我和同學、阿澤(攝影)薪水都一樣,離開了蘋果後,我沒有機會比較但大概知道沒再待過男女薪資相當的媒體。後來有人問我,我都建議第一份工作要選大公司,制度健全,可以學習到正常的部門運作方式,即使之後去小公司,也能經驗轉換發揮不同功能。重要的是可以擴展眼界,有許多厲害的人用你不知道的方式做事。
蘋果日報的主管是我認識的第一批瘋子,但也把我叫到座位旁,一行一行指導我改稿,我聽過最密集的髒話,也聽過許多笑話。拿著很好的薪水,下班後去東區街頭買鞋子包色。
那是2005年的台灣媒體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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