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還在媽媽體內、至出生、成長,需要國家規畫整體的健康政策。在新修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儘管對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少有所回應,但對於兒少疾病預防與醫療權益維護卻未多著墨,必須藉由其他專法協力改善。本篇將從兒童就醫與用藥、飲食與肥胖、等問題,探討身體發展健康。而如何提供兒少合宜的媒體閱聽環境,維護兒少心理衛生發展,將於下週繼續討論。
醫療與用藥
為了提供更完整的健康保障,當初兒少修法時,曾試圖加入更完整的醫療服務,例如規定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應規劃設立符合兒少需求的醫療機構,且要考量全國各地區醫療資源必須均衡配置。但卻消失在完工的新法中。參與修法的臺北市社工師公會副理事長李宏文解釋,新法大部分內容仍是福利保障,福利之外的「權益」依舊缺乏,常只見宣示性條文,例如新法中第三十三條「兒童及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交通及醫療等公、民營事業應提供兒童及孕婦優先照顧措施。」兒少衛生醫療需求,仍須回到專法或行政命令尋求改善之途。
目前國內兒童醫療最大隱憂,便是兒科醫師人數少且分佈不均、政府編列的兒童醫療預算不足、以及沒有專屬的兒童醫院。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李秉穎說,受限於臺灣健保體制,以人頭數決定資源分配,當兒童的「量」減少,兒童享有的照顧也跟著縮水。
李秉穎說,在健保給付不公平的狀況下,兒科醫師收入被擠壓,讓小兒科醫師不斷流失,導致大醫院裡的主治醫師也要值班,許多資深醫師選擇獨立開業,讓臺灣兒科快速萎縮中。他呼籲衛生署必須主導醫學發展方向,而非坐視專科醫療萎縮,他說:「包括兒科在內,婦科、內科也逐漸凋零,未來十年臺灣醫療還能均衡發展嗎?政府不能短視近利,為了維持健保營運而忽視給付不足問題,坦白說,如果兒童也選票,這些事情早就解決了!」
對於上述難題,醫改會副組長黃經祥則待今年七月上路的「二代健保法」能帶來新轉變。首先,便是成立獨立組織,以多方參與、科學評估、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等特點,協助醫療資源分配機制的公平運作 。其次,現在健保給付採「論量記酬」方式,越多人上門看診、吃藥,醫師賺越多,但二代健保試著推行「論人記酬」,整合一個人所需的醫療成本,由醫院提供病前預防、醫療診治、衛生教育等全套健康照顧規畫,目前全國已有八個團隊在區域小規模試行中,約三十萬人參與。
但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連瑞猛認,問題最大癥結在於整體醫療費用佔GDP太低,只有百分之六,美國卻是百分之七,「總預算這麼低,健保怎麼分都不公平?這是國家對醫療的忽視。」
相較之下,推動兒童用藥顯得樂觀許多,連瑞猛說,過去多以兒童的年紀或體重作為參考比例,使用成年人藥劑,但磨碎或切開藥劑,不但破壞原來劑型的功用,也容易傷害兒童未發育完全的肝、腎。幸好近十年透過健保加成給付的鼓勵,讓醫院使用兒童藥劑的意願大增,目前國內准許使用的兒童藥劑已有六十九種,唯有部分診所因為用藥規模小,尚未添購齊全,他建議家長要注意藥袋上標示的用法、用量與時間,以及藥品副作用,保障孩子用藥安全。
黃經祥則提醒,衛生署兩年前推動的「弱勢安心就醫方案」,保障了十八歲以下兒少就醫權,就算被鎖卡,也可以享有健保資源,而且不限定通報者條件,希望學校、村里長、社工、警察與醫師都能主動協助。
肥胖、飲食健康
去年臺北市仁愛國小的學生健康檢查中,有兩成三、約五百八十五名學生超重。六年級的小豪每餐至少吃兩碗飯,睡前又有麵包當點心,不愛運動的他,身高一百五十六公分,體重已經七十二公斤。
在去年十一月所舉辦的兒少國是會議上,針對「兒童少年與健康」,與會的專家學者與兒少代表都關心著兒少肥胖及食品安全問題,希望藉著「國民營養法」立法,優先檢驗兒童食品、減少兒少節目時段的垃圾食物廣告播放。
根據二OO五至二OO八年「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兒童肥胖盛行率在十年內增加了二至三倍,約百分之十五過重、十二點五肥胖;若再繼續追查,在二O一O至二O一一年的調查中,國中生過重約十一點四五,肥胖則為十五點四。過重與肥胖率並沒有隨著年齡上升而下降,小時候的胖是真的胖。
醫學已經證實,肥胖兒童潛在健康風險多,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提到,過去都認為打罵孩子才是虐待,但在國外,讓孩子過肥或瘦弱,也被視為虐待兒童,美國越來越多夫妻離婚時,會以自己能提供子女較健康的飲食與照顧,爭取監護權。
衛生署推動「國民營養法草案」,目前正在立院排隊審議的中,草案不但規定速食業者不能買餐送玩具、廣告須避開兒童節目時段等促銷方式,餐飲業者也須標示熱量和營養成分。
「草案太完美了,反而讓我們擔心難通過。」許惠玉說,目前最大壓力來自跨國速食業者,但只要溝通得當,改變餐點促銷模式並不難。施行難處反而在於,餐飲業者該如何標註熱量與營養成分?尤其在「食品營養資料庫」尚未完全建置,餐廳食品變動率又高,希望衛生署在草案過關前,能先考慮配套措施。
近年來在衛生署國健局與各縣市衛生局積極推動下,減重成了國民運動,這股風潮也吹入校園。臺北市三民國學校學生過重、肥胖比例近達百分之三十,三年前校方成立減重社團,並進行班級競賽,優勝的班級每週可以享有一天「便服日」。
但許惠玉對此感到憂慮,她說:「更精確的來說,孩子的問題是營養不良,除了過重、肥胖,也有偏瘦問題。」教育部去年上半年公布「學生健康體位情形」發現,中小學學生體位過重問題已連續三年緩降或持平;但體位過輕比率卻上升至百分之十九,每五名中小學生就有一名紙片人,其中愛漂亮的國中女生最嚴重。
許惠玉認為,除了社會價值觀要改成「健康就是美」,國家政策問題也應從「推廣減重」改成「均衡飲食」和「適度運動」,不要再逼孩子天天量體重監督自己,而是讓自己吃得安心、動得健康。
國民營養法草案重點:
1.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五年依國民營養調查及監測結果,公布國民營養報告。
2. 有容器或包裝的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營養。未經加工的農漁牧產品,不在此限。
3.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具有科學證據顯示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高血壓的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
4.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一定類別、規模的餐飲業者,應於供膳場所明顯處或菜單上清楚標明各餐食熱量、營養成分等營養訊息。
資料來源/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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