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霸凌歷史,挪威在一九八三年發生一名男學生因霸凌而自殺的事件,美國、日本、加拿大也紛紛發生學生受霸凌而自殺或傷人的事件,臺灣則在八德國中事件後,社會開始重視霸凌問題,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教育部規畫出種種措施,宣示反霸凌的決心。但我們應該了解,霸凌不是交給立法來解決,也不是改善通報系統即可,最終還是要回歸到家庭與班級環境,治療這個校園傷口。
教育部現行措施檢討,積極面對或是教學干擾?
今年二月十四日是新學期開學的日子,為了配合教育部所規畫的「友善校園週」,新北市秀朗國小打算演出戲劇,以角色扮演方式,讓學生了解欺負者及被欺負者的感受;北市大理國小則規畫法治教育讓學生了解霸凌;桃園縣信義國小、宜蘭縣公正國小則直接融入課程,儘量不耽誤教學。
校園霸凌已被教育部軍訓處新增為通報項目,各校每週一及週四需進行兩次通報報告,每年也兩次學生生活問卷普查校園安全;也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把霸凌提升到「甲級校園事件」,要求學校必須在十五分鐘內通報,若學校隱匿不報或怠慢處理,教職人員不僅會被懲處,也要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罰款。
種種繁複措施,究竟是干擾教學還是積極處理,各校均有不同看法。信義國小校長吳鳳橤說:「原本就有通報機制,只是某些學校疏忽了,這些要求是強化既有措施,讓支援系統有機會進入校園。」大理國小校長虞志長則認為,加強通報迫使教師向校方行政系統坦承班級問題,也警告霸凌者校方一定會處理,立意良善,「但社會需先建立共識,學校通報有霸凌不代表辦學差,應肯定學校勇於面對、處理問題。」
公正國小校長宋正雄認為「認定從寬、積極處理」是正確態度,但通報要求過高就顯得矯枉過正,容易讓校園爭執都變成「霸凌」,被通報的學生也會遭同學側目,所以他要求教師第一時間需先謹慎判斷;吳鳳橤則認為各校不要死守規定,「通報別在乎是十五分鐘還是半小時,如情況緊急,五分鐘也可以通報;若覺得還要多了解,則可先以電話報備教育局處。」
另一個問題,則在於內政部邀建議各縣市警局將全國中小學列為巡邏路線,加強巡邏;新北市也和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合作,建置防制校園霸凌專責小組,由資深檢察官分區認養國中小學,提供法律諮詢,或認養輔導「霸凌重點個案學生」。對於警政、司法力量進入校園,有人認為是維護學校安全,也有人擔心造成緊張氣氛,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庭長蔡坤湖以美國為例,提醒教育單位:「美國校園治安更差,部分學校甚至有警察常駐校內,雖有效果,但無法長期維持。」他建議出現問題嚴重的學校可找少年隊協助,但一定要同時進行輔導和社工資源介入,不能只仰賴警方力量;但一般校園要防治霸凌還是要從教室裡做起。
李明憲最擔心的,是教育部重新定義霸凌,捨棄「欺凌行為長期反覆不斷」的條件,會造成通報數量爆增,往後無論什麼是件都會通報霸凌。幸好新定義多增列「經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討論後認定者」,他建議各校都的霸凌因應小組,要以校長為首主持,邀集社區內的社工、分局作為小組成員,負責關懷、處理每一個個案,但是否為霸凌,則由各縣市教育局處的因應小組來判定,才能避免學校隱匿。
「反霸凌夠了嗎?」李明憲說,社會開始注意校園霸凌問題是好事,但他也擔心所有的校園問題都被窄化成霸凌事件,校園安全仍有許多問題,教育部應從大方向著眼,從反霸凌邁向推動安全學校,學生、教師間互相尊重,才是最終目標。
隔離好嗎?
教育部軍訓處科長許文娟模擬校園霸凌的正確處置,「學生一反應霸凌,導師先單獨與各方對談,判斷是一次性肢體衝突,或是長期借東西不還、要求請客、肢體欺負,一旦構成霸凌條件,就啟動學校的霸凌因應小組,並針對霸凌者、受害者和旁觀者分別進行輔導,以免錯誤觀念繼續影響其他同學。」
「若發生更嚴重的勒索與暴力行為,導師判斷兩方不適合待在同一個班級,就需與家長通溝轉班,以『隔離』減少衝突發生。」許文娟解釋,「隔離」一詞常造成誤會,但「隔離」是為了調整學習環境,導正霸凌者行為,也讓家長知道該負起教養責任,學習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若霸凌情節嚴重到需要「居家隔離」,學校則要事先家訪、與監護人面談,隔離期間持續聯繫等,才能真正發揮效果,而非粉飾太平。
張老師基金會諮商心理師傅嘉祺說,「隔離」是讓霸凌者抽離生活情境的手段,中斷霸凌行為,他說:「隔離絕不是把孩子丟到另一個地方,或隔絕在輔導室,無論是霸凌者或受害者都要儘快回到正常班級生活,以免被貼上標籤,從此排斥上學。」
只是在「隔離」期間,除了教育與輔導的協助,也須評估學生是否需要心理諮商或治療,後兩者都非校內輔導教師可勝任,傅嘉祺建議校方多連結專業資源,幫助學生修復扭曲情緒,「有些學生欺負人只是想獲得關心,即使是負面的關心也好,仔細探究每一個霸凌者的問題,才能結束霸凌問題。」
別讓輔導人力如同虛設
全國國中小輔導教師有五千八一十四人,其中專任輔導教師只有兩百九十一人,其他都是兼任教師。兼任輔導教師每週僅有二至四節輔導時間,其他時間仍要課;而全國國中小專任輔導人員僅有一百零六人,校園輔導人力嚴重不足。
雖然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明定二十四班以上的國小要有一名專任輔導教師;國中則是每校一名,超過二十一班,再增加一人;此外,國中小可視情況另外設置專任社工師、心理師等專業輔導人員,若班級數達五十五班,至少要有一名。預計五年內專任輔導教師將有兩千零四十五人;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有五百七十三人。
但慈濟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黃韻如質疑條文是「得」設置,而非「應」設置,而且法條中的「專業輔導人員」定義不清,如果學校把輔導教師也視為專業輔導人員,而不是新聘社工員,對防制霸凌效果仍有限。整個花蓮縣,只有一所學校符合,台東或澎湖等離島地區,社會福利資源少、弱勢家庭多,反而更需要輔導人力,依舊集中在北高兩地等經費本來就充足的都市區,她建議:「小校該改以駐區社工模式進行,而且要考量到距離、學校分布、弱勢家庭比例等狀況,才不會讓一名社工把時間浪費在交通上,毫無效用。」
國外案例,發生率和處理率
教育部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主持人、東華大學教授李明憲,舉國外案例指出,長期霸凌常起因於被霸凌者不敢作聲,所以美國特別重視向家長宣導,讓家長觀察子女的言行舉止;澳洲則是制定手冊,讓學生和教師有所依循。
但日本部分校園霸凌案件情節嚴重,甚至導致被害學生尋短,日本文科省在今年十二月廿日決議,明年起要公布各地方自治政府解決校園霸凌事件的比率,藉此掌握各地方自治政府對於霸凌事件處理的情況,並督促各地教育委員會與學校積極因應校園霸凌事件。
他建議教育部對於學校、校長的稽核加上「霸凌處理率」,而非以霸凌事件的多少來評定,「追求零霸凌只會造成黑數越來越多,仿效日本講求『處理率』鼓勵學校正面解決問題,才是正確作法。」
計畫名稱
|
對象
|
內容
|
成效
|
Second Step 校園暴力防治計畫
|
學齡前兒童至國中生
|
每週一次情緒管理、憤怒管理相關課程,也提供教師與家長訓練課程。
|
成功減少肢體霸凌
|
美國西岸「Peace Game 校園暴力處遇計畫」
|
學齡前兒童至國二生
|
提供教師態度和處理技巧,注意高衝突家庭。
|
肢體、關係、言語霸凌減
|
挪威「Olweus 校園霸凌防治計畫」
|
國小和國中生
|
設計一套學校所有成員,包括校長、教職員、學生都要全程參與的課程,塑造正向、溫暖的校園氣氛。
|
肢體或關係霸凌明顯減少
|
「FAST Track 家庭與校園防治計畫」
|
國小一年級到高中一年級
|
為國小畢業生進行一年防治計畫,格外重視家庭與學校的溝通、互動,改善家長對孩子苛刻的管教方式
|
三成七學生不再犯行為問題。
|
「西雅圖社會發展處遇計畫」
|
國小一年級到高中三年級
|
低年級以溝通技巧及衝突解決為重,高年級則針對藥物濫用、校園暴力等問題,減少青春期暴力行為與反社會行為。
|
暴力行為與反社會行為比例較低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